| (1) |
乙式車損險:車輛車損時,除酗酒、不明車損及違約行為 外,承租人最高 僅需負擔10,000元自負額。 |
| (2) |
竊盜險:承租人僅需最高負擔車輛現值10%之自負額。 |
| (3) |
乘客險:限乘人數內每人最高理賠新台幣100萬元整。 |
| (4) |
任意第三人意外事故責任險:每人傷亡保額新台幣200萬元,每一事故傷亡總保額新台幣400萬元,每一事故財物損失保險總額最高為新台幣50萬元。 |
| (5) |
強制險:交通意外者每人最高給付新台幣150萬元整 。 |
| (6) |
車輛車損時,不向客戶收取車輛車損折舊損失。 |
| (7) |
租用車輛如有毀損或失竊時仍需負擔修復期間租金及營業損失。 |
| (8) |
本費率表費用或條件本公司保留異動之權利,如有異動調整時,本公司不另行通知,並以承租時之公告版本為準。 |